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簡稱「藝政所」,英文全名 Gradute School of Arts Management and Culture Policy,縮寫為 AMCP)於民國 95 年 8 月 1 日正式成立,包含博士班與碩士班。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定位為強調行動力與主體思辨的教育與研究機構。藝術與文化乃反映社會精神與物質層次的重要指標,而當代藝文發展之深刻與否有賴於具有遠見的文化政策規劃與有效的藝術管理——前者奠基於時代潮流的考察、理論與思想的辯證、政策與法規的分析等資能之培養,後者則根植於藝術與歷史之認知、市場與營運之實務訓練、創意與設計之激發。有鑑於此,本所因應國內當前與未來、區域與全球架構下國家藝文發展之趨勢與需求,規劃理論與實務兼具的課程,期能啟發研究生發現問題、透徹現象、啟動詮釋、進行理性批判,最後撰述論文,提出深刻尖銳而全面性之觀點作為思想與行動之基礎。「藝術管理」、「文化政策」為本所的經與緯,分別作為碩士班與博士班的學程核心,兩者互為表裡,特別有助於本所研究生對藝術與文化在管理與政策議題上之全面觀照。
藝術與⼈⽂教學研究所奠基於視覺(美術)、聽覺(⾳樂)與動覺(表演藝術)三⼤領域之專業發展特性,整合不同領域之共同性,銜接本校師資培育中⼼專業教授群,以發展藝術與⼈⽂統整課程之內涵。本所成⽴之⽬的在培養學⽣學術研究的能⼒,期能結合教學之實務課程,將所⻑應⽤於教學⾯向。基於本校既有之各專業領域之研究所,可提供多元藝術的學術環境,可將藝術結合教學,藝術結合業界,藝術結合展演,讓藝術教育的學習更加充實。
大學是堅持真理的殿堂,藝術是性靈提升向上的力量,藝術教育如果分科太早,學生缺乏本門以外的知識與方法,目光侷限一隅,不能體會思潮的演進與社會脈動,亦無法全面觀照現代知識的發展,即有可能將藝術教育窄化或職業化,取法乎下,淪為「藝匠」訓練。因此,通識教育中心基於本校設校理念,擬將所有通識課程設計成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三大領域,每一領域再規劃成若干系列主題,每一系列主題下含若干門學期課程。所有通識課程與學校的藝術專業課程形成互補,各學系已開設的藝術類課程在通識課程盡量少開,將規劃重心放在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兩大領域,在人文領域方面則選擇重點,加強文學、哲學、史學三種與藝術教育相關性較大的課程。此種規劃,無非是希望使專精教學導向的大學教育,能更平衡發展,使學生通過這些課程了解:自身與自身(心理或生理)、自身與社會環境、自身與自然世界的相互關聯,使學生生活於現代社會而知何以自處。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為本中心)經教育部核准,自85學年度開設教育學程,於87學年度榮獲教育部師資培育機構評鑑「特優」殊榮,並於准予88學年度增設中等教育學程,繼而在90學年度成立國民小學教育學程,含括藝術領域三大類科—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之12年藝術教育人才養成,提供完整的藝術教育人才培育。
本中心自設立以來,迄今已有20多年的歷史,同時培育中等學校教育學程與國民小學教育學程。本中心依據本校「真、善、美」的教育宗旨,以「美感教育」作為師資培育之內涵及發展特色,對於擬將「教育」當作終身志業,對教育工作懷有高度熱誠,兼具愛心、耐心教師人格特質者,施予教師之專業教育與訓練,鼓勵其努力自我充實與進修,精研教育專業知識,成為各藝術類科專長之優良教師。
本中心每年依據教育部核定名額,共分成中等教育學程、國民小學教育學程各兩班。國民小學除培育一般國民小學教師外,自112學年度起可加註藝術領域專長;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目前培育藝術領域專長(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等11類領域群科專長之教師。
最近一次畢業生就業調查中顯示,本中心有取得聯繫並掌握動態之畢業師資生中高達51%擔任教職及教育相關工作者(包含受聘於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正式及代理代課教師、各級各類教育關或學校擔任行政工作等),顯示本中心畢業師資生有相當高的比例投身教職工作以及教育相關職務,由此可見,本中心之辦學成效。